为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氛围,吸引、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共同研究、联合攻关,联合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促进高水平成果产出,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鼓励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推动交叉学科的发展,实验室每年设立一批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研究项目。
一、实验室研究方向
(1)疫苗免疫靶点及其作用机制;(2)疫苗的结构基础与分子设计;(3)生物标志物及其体外检测方法研究;(4)分子影像诊断探针设计与成像研究。
二、资助类别
本实验室在主管单位的专项运行经费支持下,设立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高等院校、学术机构、研究所及相关领域的企业单位。本实验室的开放课题主要分为三类:
A.目标导向类课题:由实验室发布课题指南,支持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对实验室当前关心的重点研究课题开展前沿性、探索性的研究工作,实验室将在支持力度上给予倾斜;
B.自由探索类课题:围绕实验室发布的研究方向,申请人自拟题目,主要资助工作基础较好、学术特色明显的关键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
C.企业合作类课题:课题的主要承担单位为企业,旨在沟通实验室和企业的联系,促进实验室研究成果的转化。
三、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开放课题基金重点资助对本实验室发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申请课题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项目指南,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合理、技术路线可行。
凡研究方向符合当年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具有一定研究基础,中级职称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研究人员,均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课题申请,经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批准立项并获得课题基金资助。
获得国家(省、部、委)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省、部、委)科技攻关项目等的研究人员通过开放课题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本实验室将提供良好的实验平台和研究环境,并优先考虑给予资助。
四、申报过程与审批程序
申请人从实验室网页上下载、并据实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审批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寄回分子疫苗学与分子诊断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
下列情况的申请不予受理:
1) 申请表填写不符合要求;
2) 申请人或项目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
获批项目的申请人与本实验室签署“分子疫苗学和分子诊断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合同书”,根据任务合同书填写的预计成果指标、论文署名方式等,最终确定资助金额;
五、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
本实验室每年约可资助开放课题项目5-10项,资助强度不超过6万元/项。资助强度将根据每年实验室专项运行经费情况、课题申请数量及质量进行动态调整。开放课题基金不外拨到申请者所在单位, 研究课题原则上需在本实验室完成,课题经费的支出应当符合厦门大学有关财务规定。
六、结题要求
获立项的开放课题必须按任务合同书内容及计划进度完成,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者没有足够理由未能按进度完成计划的课题,实验室主任有权暂时中止或取消资助资金。
课题结束后,在3个月内需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
1) 开放课题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2) 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成果评议、鉴定和报奖资料复印件等;
逾期并经催促不提交结题报告者,将书面通告其所在工作单位,取消今后在本实验室申请开放课题的资格。
七、成果奖励
对于完成特别优秀的课题,实验室将给予滚动支持。
八、成果署名
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应按如下方式署名:
(一)论文署名:中文名称为:“分子疫苗学和分子诊断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olecular Vaccinology and Molecular Diagnostics (Xiamen University), P.R. China”。致谢部分或论文相应地方标注“分子疫苗学和分子诊断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课题编号:XXX)”或“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olecular Vaccinology and Molecular Diagnostics. (Grant No.XXX)”。
(二)著作署名:扉页上应署“厦门大学分子疫苗学与分子诊断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三)其他成果署名:“厦门大学分子疫苗学和分子诊断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分子疫苗学和分子诊断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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