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管理制度/

SKLVD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运行)

发布时间:2015/08/19 浏览量:

为了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凝聚人才力量,促进实验室多出成果,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重点支持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探索性的创新研究和青年科技人员培育,实验室每年设立一批自主研究课题,为使研究课题规范化,特制订自主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一、资助类别

(一)基础理论研究(标志性成果研究与探索性研究两类)

A.标志性成果课题:研究工作属于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在前五年取得重大突破,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研究工作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能够发高水平论文,并有望成实验室今后五年的标志性基础研究成果项目。

B. 探索性研究课题:符合实验室发展方向,具有前沿性和基础性,能够体现分子疫苗学和分子诊断学领域的研究课题。侧重于支持新引进研究人员的科研启动及青年科研人员。

(二)应用基础研究

选题符合实验室发展方向且具有重大应用背景,属于应用技术关键性基础问题,研究进展可作为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的重要基础,在未来3-5年有可能申报国家级及省部级奖励。

以上课题资助期限一般为1-3年。

二、管理主体

自主研究课题由实验室事务委员会把握立题方向、执行立项、年度进展评估及结题验收等管理。

三、申请与审批

(一)立项条件:

1. 原则上为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

2. 申请内容不能与现有的在研课题重复。

(二)申请与审批:

1.申请:由个人申请或课题组组长提名,鼓励课题组间联合申请,提交立项申请书,鼓励学科交叉。

2.审批:由室务会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遴选立项,以投票形式决定新获批及滚动支持课题,实验室主任有一票否决权,立项申请书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后生效,并认真按计划执行。

四、课题的实施与审查

(一)研究计划实施中,若改变预定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计划,以及需要提前结题或延长期限,课题负责人须提出报告,报实验室审批。

(二)一般情况下,课题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

(三)实验室每年度对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度结束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对不报送《年度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以及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逾期不纠正、不补报的,中止资助。

(四)课题到期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和经费决算。立项申请书、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将作为课题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课题结题评估的主要参考依据。实验室按照“鼓励创新、稳定支持、定性评价、宽容失败”的原则,组织对研究课题进行评审,课题执行优秀者可获滚动支持。

五、 成果署名

自主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应按如下方式署名:

(一)论文署名(实验室为第一单位):中文名称为:“分子疫苗学和分子诊断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olecular Vaccinology and Molecular Diagnostics (Xiamen University), P.R. China”。

(二)著作署名:扉页上应署“厦门大学分子疫苗学与分子诊断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三)其他成果署名:“厦门大学分子疫苗学和分子诊断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本管理办法由分子疫苗学和分子诊断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相关表格下载

微信扫一扫
 关注国重室公众号